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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戶兩年拿不到產權證 律師提醒討要不可超過訴訟期
2005-07-02 07:01:2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愛民
東北網7月2日電 2003年年末買的房子,房款和產權費一分不少交給了開發商,可20個月過去了,開發商一推再推,產權證始終沒有辦下來,這讓消費者心急如焚。
2003年11月,消費者李先生購買了道裡區埃德蒙頓路上『祥泰人家』的一套使用面積為34.55平方米的住房,房款和1500元的產權費都交了,並在11月25日拿到了進戶聯系單。在買房時,銷售人員告訴他兩個月後給辦產權證。買房後的第3個月李先生就開始找開發商哈爾濱廣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得到的答復是現在還沒辦,讓他回家等著。之後每隔兩三個月,李先生都要到開發公司去詢問產權證的事情,得到了同樣的答復——讓他繼續等待。
6月29日,記者跟李先生來到了開發公司,負責銷售的謝部長介紹,現在不少業主都因此問題找過公司,公司也正在努力做工作,爭取盡快將產權證辦下來,但具體什麼時間能拿到產權證,他也說不上來。
記者了解到,購房者在購得房屋後,沒有按時拿到開發商給予的產權證,這種現象比較普遍,通常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開發商自身的種種問題而導致產權證不能及時辦出來。關於房產預售合同中交付產權證的時間,國家建設部公布的《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如無特殊約定,在商品房交樓90天內,開發商就要為業主完成產權證辦理,否則負違約責任。律師特別提醒,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限內拿到產權證,業主應積極找物業或開發商尋求解決,切不可無限期地拖下去。不少業主過於兩三年纔想起尋求法律幫助,這纔發現過了兩年的訴訟有限期,如此一來,業主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責任編輯: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