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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人士解析申購經濟適用房七要件
2005-07-05 09:45:1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春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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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7月5日電 短短一周內,申購經濟適用房居民數便達到1.2萬戶。為讓市民進一步了解有關政策,針對審批表發放以來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有關負責人4日給予了解答。

  『4類人』可申購經濟房

  按照哈爾濱市新出臺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定》,凡具有哈爾濱市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年收入在4萬元(含)以下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入伍的軍人;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現住房面積低於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准70%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乾部職工。

  3口之家限購70平方米

  按照《規定》,單身申請人、3口人(含3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3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此外,每戶家庭只准購買一套。

  申請人實際購房建築面積在上述規定面積以內的,按市物價局批准的價格購買;超過上述規定面積的,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時,超面積部分需按建築面積銷售價格的8%補交差價。超面積部分將在《房屋所有權證》中標注,房屋再上市交易時,該部分面積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購經濟房備好『七要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提供以下要件:1、哈爾濱市區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2、身份證;3、現住房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契約;4、審核蓋章後的審批表;5、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需提供《住宅房屋貨幣拆遷補償協議書》;6、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乾部職工需提供級別、職稱證明;7、其他要求出具的證件。

  審核要過7天公示關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領取審批表,填寫後到所在工作單位核准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申報材料合格的申請人,將對其基本情況、審核蓋章單位、可購房面積標准等情況,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公示欄和市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www.hrbfdc.com.cn)中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後,對情況屬實的予以批准。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