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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債不能進行高消費 佳木斯『颶風行動』掃蕩多年積案
2005-07-05 10:37:4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高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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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5日電 4日上午,佳木斯市紅旗路中段市化工研究所大樓院內戒備森嚴,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正在對一起銀行抵押貸款案件,進行強制執行。這拉開了全市法院系統專項執行『颶風行動』帷幕。

  據了解,佳木斯市法院系統尚有未執行案件2348件,未執行標的額5.5億多元,而且有相當一部分是多年積案。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限制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明確規定對拒不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不履行還債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限制其個人、法人單位代表人、其他組織負責人進入高檔酒店招待他人和進入歌舞廳、洗浴、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娛樂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高級轎車等交通工具;不得出國旅游等。對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活動,申請人、公民等有權向執行法院舉報。執行法院接到舉報,會立即采取扣押財產、罰款、傳拘、拘留等處罰措施。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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