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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腳相加語言威脅 兩牢頭獄霸三次敲詐同監被加刑
2005-07-06 06:51:0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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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6日電 兩名因搶劫被羈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毆打、語言威脅等手段,在看守所的監捨裡,頻頻敲詐同監室在押人員,分別被法院加以4年、5年徒刑。

  2004年7月,一封從浙江省平陽縣發來的舉報信寄到了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舉報人溶溶在信中說,她哥哥蔡某因經濟犯罪被關押到哈市第一看守所後,多次遭到同監室在押人犯的敲詐勒索,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她共計三次往指定的賬戶上匯款4.8萬元。

  經查,蔡某被敲詐勒索一事,是與蔡某同監室的姜寶君和李雙洪所為。2003年11月,姜寶君開始在看守所202室『坐班』(監室小頭目),而這時李雙洪早已在同監室內羈押。同年12月初,蔡某進入看守所後,就遭到同監捨的姜寶君和李雙洪等人的毆打,姜和李還威脅蔡某,讓蔡跟家屬通電話要錢,否則就讓他沒好日子過。於是,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間,姜和李讓蔡某給遠在浙江的妹妹打電話要錢。此後,溶溶就按照哥哥的吩咐,三次往指定的賬戶上匯款。

  在公安機關對姜、李進行訊問的時候,又牽出為在押人員提供作案便利的兩名管教人員。據姜、李二人交代,由於他們在看守所羈押時間長,與看守員趙某和郭某熟悉了,為此,他們求趙某幫買手機,之後姜寶君又從女友處要來銀行賬號,對蔡實施了三次敲詐。趙某從中收受好處費4200元,趙還收受其他在押犯人2000元錢和一部價值1410元的手機。郭某則於2003年9月讓李雙洪當上『坐班』後,李開始敲詐同監室在押人犯。遭到敲詐的劉某讓妻子將7000元現金裝入洗發水瓶裡郵到看守所。郭某將東西取回後,當著李雙洪的面拿走了6000元。而後,李雙洪還根據郭提供的線索,對同監犯經濟罪的王某敲詐了2萬元。

  日前,法院分別判處趙某犯受賄罪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郭某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有期徒刑2年。同時,兩名牢頭獄霸姜寶君、李雙洪除因搶劫罪被判處10年、15年有期徒刑外,又被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5年和4年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