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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建築企業開工先押工資款 拖欠工錢從中扣除
2005-07-07 05:45: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 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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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7日電 我省今年出臺的《黑龍江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建築企業開工之前必須按照建築工程合同造價款的3%繳納工資保障金,以備企業欠薪時用來支付工人工資。記者今日獲悉,截至6月底,已有在哈的149戶建築企業繳納了4977萬元工資保障金。有關人士指出,工資保障金制度的實施,有望徹底解決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據了解,長期以來,我省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八成以上集中在建築領域。近年來,我省加大了對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力度,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出現『年年清、年年欠』的怪圈。為了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今年年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建設廳等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黑龍江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凡在我省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的在建、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築工程施工單位和勞務分包企業,在申領施工許可證之前,必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工資保障金登記手續。工資保障金按照建築工程合同造價款的3%繳納到指定的建設銀行專戶存儲。如果企業出現拖欠工人工資行為,勞動部門有權動用保障金為工人支付工資。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申請退還工資保障金。《辦法》中指出,建築施工單位或勞務分包企業當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因故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農民工出具應付工資憑證,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據哈爾濱市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人介紹,自年初實行工資保障金至6月底,在哈爾濱地區已有149戶建築企業繳納了工資保障金,共4977萬元。同時,哈爾濱市勞動監察部門還規定,對於跨年度工程,同樣按照建築工程合同剩餘造價款的3%繳納工資保障金。

  哈爾濱市勞動監察部門還將聯合建設、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建築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的監督力度,對違反規定和克扣農民工工資、不執行最低工資標准、拒絕接受勞動監察部門檢查的單位將依法予以嚴懲,從而切實保障在哈打工的農民工切身利益不受損害。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