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爾濱規定 投訴兩年內仍沒有解決的環境問題要限時辦結
2005-07-13 14:06:3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於鴻斌
東北網哈爾濱7月13日電 記者12日從哈爾濱環保局獲悉,即日起,哈市政府還成立了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集中整治企業違法排污行為,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突出問題。力爭使市和區、縣(市)重點環境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
《方案》要求,凡對群眾投訴後兩年內仍沒有解決的環境問題,一律轉交當地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對百姓反映強烈的擾民噪聲,尤其是在學校和居民區周邊產生的噪音污染,要采取限制或調整作業時間、安裝噪聲污染治理設施等強制性措施進行控制。
據悉,專項行動從即日起開始,11月上旬結束。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