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15日電 對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畢業生,工商和稅務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積極支持。畢業生新辦從事諮詢(包括科研、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信息、技術服務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的,自開辦之日起,免征2年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的,自開辦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益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的,自開辦之日起,可減征或免征1年企業所得稅。到邊遠貧困地區新辦企業,可自創辦之日起,減征或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
同時,從去年起黑龍江省提倡和鼓勵畢業生采取靈活方式和多種形式實現就業。各級政府設立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也要用於為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創業活動提供小額貸款擔保。對於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畢業生,用人單位要按有關規定,對為本單位提供勞務的靈活就業人員簽訂用工合同,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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