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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為摩托車行駛設禁規
2005-07-20 17:00:3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進勝 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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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0日電 故意闖紅燈、肆意穿越人行橫道……一直以來,摩托車成為哈爾濱市街頭的『瘋狂老鼠』,讓市民驚恐萬分。近日,針對哈市的摩托車行駛現狀,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摩托車闖紅燈、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摩托車是否允許拉客、市民乘坐非法營運摩托車是否要受到處罰、哪些摩托車可上路行駛……針對有關問題記者日前采訪了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鄒勇剛,請他就相關問題進行解讀。

  解讀人: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鄒勇剛

  一年殞命54人

  記者從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0日的一年間,哈市涉及摩托車肇事案件達到147起,導致54人死亡,172人重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41.01萬元。而在這些事故中,摩托車與摩托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頻率最高,共有34起,佔23.13%%,共致10人死亡;摩托車與行人發生的交通事故有25起,佔17.01%%,共致8人死亡。

  問:多年來,哈市公安交警部門對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整治,但在交通治理過程中,在很多市民的印象中好像從來沒對摩托車進行過這樣的專項治理,此次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答:交警部門作過一次統計,在摩托車肇事的高峰期平均每起涉及到摩托車的事故至少有1人以上重傷或者死亡,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在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中,駕駛人和乘車人不死即傷,所以摩托車現在成為影響哈市交通安全的一個極大隱患,整治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勢在必行,為此哈市交警部門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

  問:看到上面的數字,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令人吃驚,目前針對這種狀況哈市交警部門采取了怎樣的整治行動?

  答:摩托車造成的交通事故,確實令人痛心,究其根源,就是摩托車駕駛人在長期的駕駛過程中沒有養成良好的習慣,往往是違法違規的情況多、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少。作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我們在取締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時,駕駛人是非常不配合的,許多駕駛人看到有交警執勤或取締時,大部分采取逃逸的做法,甚至將執勤民警刮倒帶傷。因此,對違法摩托車的取締非常困難。但是,我們這次也下決心,對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對此,我們與市公安局巡防支隊配合,采取警服、便服交替整治的辦法,發現問題摩托車堅決取締。

  問:到目前為止,本次行動整治的結果怎麼樣?

  答:目前,交警支隊在兩次大規模的清查活動中,共取締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2469件,滯留摩托車1124臺,港田車68臺,罰款12.23萬元。可以說,整治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但是這只是剛剛開始,我們已經把對問題摩托車的整治工作列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

  問:哈市目前摩托車存在狀況怎樣?有多少有證照的駕駛人?

  答:據我們統計,以前經過哈爾濱市車管所核發摩托車牌照和車輛行駛證的摩托車有5.5萬餘臺。但是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哈市道路上行駛的各類摩托車總數達到8萬餘臺,其中外地牌照摩托車有5千臺,也就是說,大概有近2萬臺摩托車是沒有牌照的摩托車。

  據統計,哈市核發的各類摩托車型駕駛證約18萬本,但是在兩次大規模的清查中卻發現在違法的摩托車中有60%%屬於無證駕駛。

  從以上情況我們也能看出,嚴厲整治問題摩托車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哈市交警部門調查顯示,乘『摩的』的人群大致為這樣幾種:一是圖省錢的人;二是圖方便的人;三是急著

  上下班的人;四是接孩子上下學的人;五是路途較短的人。

  二環路內將對外籍摩托車『設障』

  問:目前在整治行動中,發現摩托車有哪些交通違法行為?

  答:違法摩托車主要有六種交通違法行為:一是無論任何場合、任何路段都敢闖紅燈;二是違反機動車分道行駛規定,經常闖入快車道;三是越雙實線逆行;四是超員,兩輪摩托車只能乘坐一位乘客,可有的時候兩位乘客司機也讓其乘坐;五是不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六是無牌無證駕駛佔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半以上,這也是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問:在街上有很多騎摩托車的人等在角落裡拉客賺錢,是不是有正規牌照這種行為就是合法的呢?

  答:目前哈市路面上行駛的摩托車多半是從事非法營運活動的,這些『摩的』在道路上肆意行駛,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擾亂交通秩序,同時乘客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受到極大的威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摩托車拉客捎腳的行為是明令禁止的,也就是說摩托車營運是一種非法行為,有正規的牌照也是不允許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拉客的。

  問:根據哈市交警部門的調查,雖然乘坐『摩的』危險,但乘坐的人還不少,那麼對於乘坐『摩的』的人哈市交警部門有沒有什麼相關處罰辦法?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中第二種行為,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處30元罰款。也就是說,只有當乘車人不戴安全頭盔時,交警纔能對其處罰,對於其他乘坐非法營運『摩的』的人,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

  問:對於摩托車的增長情況,全國許多城市都作出了限制規定,對此,哈市將出臺什麼規定來管理摩托車?

  答:目前,全國有58個大城市都作出了限制摩托車增長的規定,在摩托車管理上實行到期報廢制度。

  近期,哈爾濱市公安局發布的關於從嚴整治三輪汽車和港田車、摩托車等車輛交通違法的通告中,將出臺限制摩托車行駛的規定:每日6時至21時,禁止外籍(含市轄縣市)號牌摩托車在二環路以內(含二環路)的道路上行駛。違者,沿途有禁行標志的,依法處100元罰款,無禁行標志的,責令駛離禁行區域。

  一位摩托車手,各種證件都非常齊全,但他拉的一位女乘客卻沒有戴安全頭盔,當交警取締時,他解釋:『我不是拉客的「摩的」,女的是我撫順街的鄰居。』可女乘客下車後就匆匆離去。交警部門表示,這是很多搞營運的摩托車手慣用的伎倆。

  『摩的』是取締重點

  問:在執法當中『摩的』是治理難點,本次行動中交警部門是怎樣進行整治的?

  答:根據調查,我們摸清許多摩托車騎手都利用晚上的時間非法營運拉客和從事其他活動,因此這個時段的帶『病』摩托車也是上路的高峰期。所以我們每天從18時至21時進行夜查。行動第一天,我們共取締交通違法行為698件,其中80%%是無牌照、無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滯留『問題』摩托車312臺。我們將根據登記的情況對這些違法者依法處罰。今後,我們將不定時地調整出勤時間,形成一種『不規則』的整治方式,使違法者和非法營運者摸不著交警的出勤規律。

  問:在進行取締摩托車的行動中,有什麼困難嗎?

  答:取締違法摩托車有一定的困難,違法者見到交警絕大多數不會配合交警的工作而是選擇違法逃逸。摩托車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無證無牌駕駛、隨意在車輛中穿行等行為嚴重地影響交通安全,甚至達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在兩次大規模的整治中共有三名交警被急馳的摩托車刮傷。對此,交警部門要不斷地加大對『問題』摩托車的整治力度,堅決消除摩托車肇事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交通隱患。在整治中我們也發現,明明是為了駕駛人和乘車人生命安全的角度考慮,但是個別駕駛人和乘車人卻對交警的執法說三道四,甚至個別乘車人『幫助』交通違法者妨礙交警執法。一些圍觀的群眾有時也對交警的正常執法不理解。如果交警放縱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受到傷害的可能不止一個家庭或者一些家庭,問題摩托車帶來的安全隱患將威脅全社會的交通安全。

  問:為有效遏制摩托車違法行為,除了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外,哈市還有什麼配套治理摩托車的好辦法?

  答:目前,哈市正在開展文明交通『三讓』活動,其中一項就是『車讓人,讓出一份文明』。一個城市的交通文明與公安交警部門的管理是分不開的,城市有良好的交通秩序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文明程度更是分不開的。摩托車作為代步的交通工具,在城市交通中可以發揮很好的作用,但這些都是在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前提下。

  哈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加大對問題摩托車整治的同時,也要積極地向人民群眾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一個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