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0日電(記者雷蕾) 原黑龍江航運公安局所屬的哈港交警隊,更名為哈爾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港口大隊,並於20日正式對外辦公。
黑龍江省航運管理局哈爾濱港區,是國家一類開放口岸。港區佔地總面積70餘萬平方米,日均進出港車輛1800臺,流動作業機械200餘臺,流動人員3000餘人,交通管理任務十分繁重。為加強港口區域的治安及交通管理,2000年5月,交通部公安局批准成立黑龍江航運公安局哈爾濱港區分局,成立了港區交警隊。
港口交警大隊的具體管轄范圍為:『兩側的江堤二巷為界(含江堤二巷車行及人行道),北側以松花江南岸為界,東側以沿江一條線為界(不含沿江一條線車行及人行道),南側以東北新街為界(不含東北新街的車行及人行道)。具體工作職能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哈爾濱港口分管道路實施交通管理,查處違反交通管理行為和港口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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