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8月5日電 3日,哈爾濱市一對母子在某商務酒店游泳,兒子在淋浴間下臺階時不慎跌倒,母親給兒子取衣服時也不慎從樓梯上摔了下來。游泳館工作人員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4日,哈市的姚女士向記者反映,她領著兒子小奇於3日9時到哈市南崗區某商務酒店游泳館學習游泳。11時,游泳班下課,小奇從游泳館到淋浴間下臺階時不慎跌倒,後背摔傷。而此時,姚女士在給兒子取衣服時,也不慎從樓梯上摔了下來。服務員見狀,急忙將姚女士扶起來,服務員幫其揉了一下。而此時兒子的後背已經紅腫。游泳館有關人員表示,小奇跌倒無人看到,姚女士摔傷他們沒有責任。
對此,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黑龍江分所王東翔律師認為,孩子的學費是家長提供的,同樣應該視為消費者,姚女士在游泳館中受到的傷害應該由游泳館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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