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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以後包裝食品新國標將正式實施 食品包裝不能打擦邊球
2005-08-09 10:44:4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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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8月9日電 明明看到食品包裝袋上生產日期一欄中印著『見包裝』的字樣,可翻遍包裝袋的前前後後卻怎麼也找不到生產日期,這種現象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會經常遇到。記者了解到,10月1日,《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將正式實施,屆時所有不符合新標准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

  記者走訪了哈爾濱市一些大型超市發現,包裝問題還真不少。在道裡區一家超市,商場自制的熟肉制品沒有生產日期;在一些薯片以及同類食品的包裝上,生產日期是『見包裝』,不過由於印的字體較小,很難發現。在其他超市,一些食品的外包裝在生產日期一欄,多數空缺;一些食品的生產日期是油墨打印,不是鋼印,時間一長模糊不清,無法分辨。至於散裝的木耳、銀耳、乾果等乾貨,想找到生產日期更是難上加難。

  記者了解到,即將實施的《規則》規定,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通過出廠檢驗的日期。如果生產日期標示采用『見包裝某部位』的方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不得以籠統的『見外包裝』模糊帶過。對食品屬性方面有著明確要求: 『應在食品標簽醒目位置,清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類似於『橙汁飲料』等名稱,『橙汁』要與『飲料』字體等大。此外,進口食品標簽中若同時使用外文,必須與漢字有嚴密的對應關系,且外文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所有配料包括水,不論量的多少必須標注。

  業內人士認為,規則的實施不但規范了包裝標准,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銷售商把過期食品生產日期改一下重新向顧客兜售現象的發生,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