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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南崗區上半年發生毆警案49起 八成為酒後所為
2005-08-10 05:45:1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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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0日電 近年來,打傷警察事件時有發生並呈逐年上昇趨勢。記者從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去年審結此類案件38件,而今年上半年竟達到了49件,平均每月就有8件以上,激增態勢令人擔懮。其中,因酒後引發妨害公務案件約佔八成。

  去年7月6日17時許,家住哈爾濱市道外區的居民王海,與朋友在哈爾濱市南崗區革新街一海鮮酒店喝酒,酒過三巡後,他借著酒意與酒店人員發生糾紛,並開始鬧事。接到報警後,轄區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事發現場。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王海沒有服從民警的處理,借著酒膽對前來執行公務的兩名民警大打出手,將其二人打傷。酒醒後,王海後悔不迭,但為時已晚。事發當日,王海被公安機關捕獲。日前,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以王海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去年8月1日23時,哈爾濱市道裡區的劉亮,同朋友李某到南崗區一燒烤店喝酒,因瑣事與該店老板劉某發生口角,劉亮被劉某用板凳打傷後電話報警。轄區派出所民警將雙方當事人帶至派出所調查事情經過。在派出所給劉亮出具了驗傷單後,劉亮去驗傷,但他發現李某被留在派出所內,便返回派出所將門拽壞。該派出所值班副所長王警官上前制止,被劉亮打傷脣部。劉亮被當場捕獲。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被告人劉亮犯妨害公務罪,判處罰金4000元。

  妨害公務案件為何頻發?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認為,從侵害對象看,49起妨害公務案件的被侵害對象大都是公安執法人員。而這類案件的增多一方面緣於市民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對暴力妨害公務的違法性行為沒有明確的認識。另一方面,由於工作、就業壓力大,酒後衝動易發生暴力襲警事件。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是保障社會安全的,他們自身的安全都不能保證,那麼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安全可言?所以一定要嚴厲打擊違法者。為此,法官提醒,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已觸犯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違法者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責任編輯: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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