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8月11日電 女房客踩髒廁所與房主發生口角,並揮起菜刀將房主砍了20多刀,造成輕傷。近日,道裡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決女房客於紅(化名)有期徒刑七年,附帶賠償受害人劉薇(化名)醫藥費、法鑒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46000餘元。
41歲的房客於紅租住於房主劉薇家。2005年2月11日14時許,房主劉薇上廁所時發現地上有許多腳印,就指責於紅踩髒了廁所,於不承認,與劉吵得面紅耳赤。吵鬧間,於紅抓住劉的衣領廝打起來,接著一只手抓住劉的頭發,順手抓起菜刀砍向劉的頭部,還不停地叫喊『砍死你,砍死你』。劉掙紮著爬向門口,卻被於的身體擋住了去路,絕望中劉哀求於停手,並允諾退回於的房費,於仍不罷手。無助的劉打開房門大喊救命,於見勢不妙提刀逃跑。劉的鄰居李先生聽到樓道裡傳出救命聲,出門發現渾身是血的劉薇躺在樓道裡,家門敞開,方廳地上散落著筷子等物,李先生當即打電話報警。
經市公安局法醫鑒定,劉薇頭面部軟組織裂傷、右前臂及雙手軟組織裂傷、肌腱斷裂,評定為九級殘,於紅在案發當天到道裡公安分局河江社區警務室自首。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於紅致被害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於紅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坦白交代所犯罪行,系殺人未遂,且自首,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支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薇醫藥費及法鑒費、護理費等合計人民幣46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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