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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官索要錢款枉法辦案徇私舞弊被數罪並罰
2005-08-12 10:07:1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柴廣軍 於凱 孫迎欣
東北網8月12日電 黑龍江省一法院審判監督庭原法官張某以為罪犯辦理監外執行為由,索要錢款,近日被判數罪並罰。
張某受理公安機關呈報王某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時,以辦理案件需要鑒定費及其它費用的名義,分兩次讓王某的親屬拿人民幣8500元,其中500元用於法醫鑒定,2000元用於公務花銷,其餘6000元被其佔有。張某在收到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對王某暫予監外執行的批復後,沒有向其所在法院匯報及通知公安、檢察機關,擅自向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呈報王某暫予監外執行的材料,並對王某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六個月。案發後,張某返還所得贓款,檢察機關對其提起公訴。受案法院審理認為,張某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張某徇私舞弊,為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辦理暫予監外執行,其行為構成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