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5日電 日本在侵華戰爭中不僅使用了細菌戰,還使用了化學武器。時至今日,遺留在中國境內尚未銷毀的化學武器仍在毒害著中國無辜百姓,發生在齊齊哈爾市的『8·4』事件就是一例。
2003年8月4日凌晨4時,齊齊哈爾市北疆花園小區工地施工,挖出5個金屬罐,罐內油狀溶劑外泄,造成44人受到毒氣感染,其中一人死亡。
當日9時許,在齊齊哈爾市從事廢品生意的河南人李貴珍以200元的價格將5個金屬桶買走。隨後,找來了朋友王成,在拆卸過程中,有兩個桶發生泄漏。廢品收購站老板牛海英以300元價格買了這5只金屬桶。
18時左右,李貴珍、王成、牛海英相繼發生頭痛、眼痛等癥狀。20時許,李貴珍等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專家認定為芥子氣中毒。隨後,中日雙方專家對5個毒劑桶的鑒定表明:5個毒劑桶與日本侵華時期的毒氣桶基本一致,為芥子氣毒劑桶。
21日20時55分,中毒最嚴重的李貴珍雖經醫院的連日全力搶救,但還是不治死亡,留下一雙兒女:7歲的女兒和3歲的兒子。
此後的兩年中,中日律師就日軍侵華遺留化武對當地群眾造成的危害進行了調查取證。
2005年7月27日中午,『8·4事件』毒氣受害者王成、丁樹文等8人赴日請願團前往日本,要求日本政府給予受害賠償,並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徹底清除日軍侵華遺留的大量毒氣彈,以保障中國民眾人身財產安全。
請願團在日本活動期間,舉行了記者會、外國記者司法會、廣島長崎受害者交流會等活動,以便促使中日兩國民眾對日軍侵華遺留毒氣彈危害的認識達成共識,督導日本政府認錯,賠償損失,徹底解決日軍在華遺留毒氣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