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7日電 因雙方溝通不及時,一施工方誤將地震臺的數據線切斷。日前,法院判決施工方賠錢,並按原樣恢復數據線路。
2004年10月19日,賓縣地震臺數字化測震數據信號突然中斷。經有關部門核查,是附近某飲用水公司為樓房安避雷針,向地下砸三角鐵時將地震臺的數據傳輸電纜切斷。地震臺狀告飲用水公司,索賠各種費用11.2萬餘元。
飲用水公司認為,2001年曾出資8萬元給地震臺更改數據線路,但地震臺在得到補償款後仍把電纜線鋪設在飲用水公司院中,且沒有告知線路的准確地點,是地震臺違約在先,故此次事故地震臺應負主要責任,自己承擔次要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飲用水公司造成損害理應賠償,判決飲用水公司賠償地震臺各種費用5萬餘元,由地震臺購買電纜,並監督飲用水公司在兩個月內將電纜鋪設、修復完畢。
責任編輯:單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