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8日電 1998年阿城市下崗職工呂阿娣借錢買了一輛二手夏利轎車,准備從事出租車營運工作,而當地警方以該車涉嫌盜竊為由,將車扣押七年之久。七年間警方一直無法確定該車為盜竊車輛,也不肯出具任何扣車憑證。呂阿娣無法從事出租車營運工作,生活愈加窘迫。
未出具憑證扣車七年
『警方辦案扣車,這我能理解,但一扣就是七年,既沒個說法,也不給開任何有效憑證,這讓我無法接受』。阿城市下崗職工呂阿娣向記者講述了七年來的困惑。
呂阿娣告訴記者,她1998年從單位下崗,當年5月她借錢在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車交易市場花4.4萬元購買了一輛二手夏利轎車,當時賣車人向她提供了車輛的合格證、發票等手續。可是就在她准備將新買的夏利車投入出租運營時,阿城市亞溝派出所以這輛車涉嫌盜搶為由扣留,後交由阿城市刑警隊『兩車辦』處理。在警方審查過程中,她始終積極配合,從未對警方的做法提出任何異議。此後,她又多次去公安部門查詢此事,但警方認為無法證明該車不是盜竊車輛,不拿出任何說法,更不出具任何有效的扣押憑證。
『這七年來,我工作沒有了著落,為買車借的錢也無法償還,生活陷入極度貧困,只能靠親友的接濟度日。每次找到公安部門,看到工作人員冷漠的態度,我的心都傷透了。』回首這七年來的經歷,呂阿娣心中滿是苦痛。
辦案人員曾開過扣押車
在采訪過程中,呂阿娣及一些群眾向記者反映,他們曾親眼看到阿城市公安局的辦案人員欒青玉駕駛過呂阿娣的被扣押車。
『七年間,我和家人多次看到阿城市公安局「兩車辦」工作人員欒青玉將我的尚未辦理車牌的車輛掛著「黑A62393」牌照開出。1999年3月12日,我又一次看到我的車被欒青玉開出,且車輛的保險杠,車體表面均有損壞,於是我用隨身攜帶的照相機拍了照片。並質問欒青玉,欒說:「車是經公安局領導批准開出來辦案子的。」』
隨後呂阿娣向記者出示了這張照片,記者看到,照片上一名工作人員模樣的人從一輛牌照為『黑A62393』的紅色夏利車中走出,照片的背景是阿城市公安局的辦公樓。
如何處置扣押車輛還需請示
呂阿娣的夏利車因何被扣了七年無結果?是否被辦案人員駕駛過?對此,記者采訪了阿城市刑警大隊教導員王傳煜。
據王傳煜介紹,最初警方扣押呂阿娣的夏利車原因是懷疑這輛車是贓車,目前雖無證據證明該車與盜竊車輛有關,但經過調查,警方發現該車改裝跡象明顯。王傳煜承認呂阿娣本人在行為上無過錯,且從經濟上受到了損失,但由於國家對於改裝車輛的處理尚無明確說法,因而車輛目前尚不能歸還當事人,如何處理該扣押車還需請示上級機關。
王傳煜起初否認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欒青玉駕駛過呂阿娣的被扣車輛,但在記者拿出照片後,他又改口稱照片可能是在欒青玉調換車庫過程中拍到的。當記者追問既然是調換車庫,為何要為原來沒有牌照的夏利車掛上了牌照,劉傳煜回答:『不清楚。』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要求見一見欒青玉,卻被告知欒已外出。
呂阿娣說,如今要回夏利車已成為支橕她生活下去的惟一信念。她始終弄不明白:『警方扣車七年連個說法都沒有,到底是依法辦案還是濫用職權?』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黑龍江澤言律師事務所王澤敏律師,王澤敏律師認為:『如果這輛車無法證明涉嫌盜搶車輛,阿城市公安局刑警隊無權扣留;即便這輛車涉嫌盜搶車輛,公安機關也無權動用,並應該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