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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專業陪護 規避責任風險 哈爾濱個體養老所待規范
2005-09-11 06:00:4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鄭宇 陳磊 孫紅岩 孫二爽 王東 叢明申 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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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1日電 哈爾濱市的托老、敬老、助老機構市場亟待規范,特別是一些個人經營的養老、敬老機構,其經營規模、服務質量良莠不齊,助老設施簡陋,沒有專業的老年看護人員。據有關人士介紹,在哈市個人養老機構中,90%以上存在問題。近日,記者對哈市部分個人經營的養老機構進行了調查。

  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哈市60歲以上的老年人有110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10%以上。目前,哈市的養老方式基本上是家庭養老、集體養老和社會養老三種形式。

  在這三種模式中,家庭養老仍然是最主要的養老方式,多數老人是在家由兒孫照料,頤養天年。以往,社會養老主要是作為家庭養老的補充方式,而隨著家庭結構的變化,促進社會化養老服務的發展,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作為社會化養老方式之一,日益成為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的養老方式。

  而另一份數據則顯示:截至去年底,哈市有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各類養老機構310家,其中5家是民政部門辦的養老機構,承擔著收住『三無』老人的責任,同時也對社會開放,收住一些自費住養老人,入住率已達到89%以上;還有敬老院191家,它們負責收住農村『五保戶』,不對社會開放,入住率是72%;另外,個人經營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機構有106家,主要對社會開放,收住自費老人,但其入住率還不到50%。

  日前,一位七旬老人在哈市一個體老年公寓走失,在被警方找到後已經生命垂危。而就在家屬焦急萬分的時候,這家養老機構卻認為出現這種情況,老人應該責任自負。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很多老年公寓和消費者簽訂的協議書中充斥著諸多『霸王條款』。9日,記者來到哈市道外區樺樹家園1號樓1單元202室的『順鑫老年公寓』。記者進入室內看到,這是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客廳內放有4張床,有兩位老太太正躺在床上。另外兩個客廳內分別是男女寢室,各有5張床。記者以家中有老人要入住該老年公寓為由問這裡的一位工作人員,一旦老人在這裡發生意外怎麼辦?該工作人員給記者出示一份協議書,協議書中規定:老人在老年公寓居住期間如出現意外(包括自殺、跌傷、走失、請假外出不歸等情況),其責任及後果自負。記者問順鑫老年公寓是否有合法手續時,金女士稱,現在老年公寓的手續正在向民政部門申請,還沒有批下來。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哈市一些個人經營的老年公寓由於受到自身規模和狀況的限制,入住率非常低。一些經營者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就將一些床位租給了打工者。在紅旗新區,記者找到了位於一座粉紅色小樓中的老年公寓。一位在這裡生活的老人告訴記者,這裡一共住了大約十位老人。由於該老年公寓入住率低,經營者為了擴大收入,就將老人集中安置在四個房間內,將剩餘的房間出租給了外來打工的青年。這些年輕人晚上有時回來很晚,他們在一起說笑、打鬧,經常吵得老人難以入睡。記者在這裡看到,在每個房間裡都放著四至五張單人床,房間裡光線昏暗。當記者問起這裡是否有娛樂室時,一位老人指著一個房間告訴記者:『那兒就是活動室。』記者進去一看,原來這裡就是一個簡陋的空房間,裡面僅放一張桌子,幾個老人圍在一起玩著紙牌。七十歲的孫大娘說,自己的子女都在國外,而她因為不適應國外的生活,自願來到了這個老年公寓,每天吃完飯就出去溜溜彎,也沒什麼負擔,生活過得很舒服。負責人馬女士介紹了這裡的收費情況,生活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450元,需要半看護或全看護的老人每月的收費是是600元至750元。

  記者在位於紅旗新區42棟的『溫馨托老所』看到,這裡入住的『居民』不只是老人,還有從三十幾歲到七十幾歲的殘疾人、智障者。負責人李女士正在給這14位『房客』分包子。從李女士介紹的食譜來看,這裡每周三改善一次伙食,吃些肉類,一周之內至少要吃兩天包子。而這裡的住宿條件很是簡陋,房間裡床挨著床,空間狹小。至於娛樂活動,幾乎沒有。當記者要求看這裡的經營許可證時,李女士拿出了一張破舊的許可證,但記者發現其有效期是到2003年。對此,負責人稱過幾天就會去辦新證。至於收費標准,李女士說生活自理的老人每月450元,半看護或全看護的每月是600元至750元,冬天每人每月還要加30元取暖費。

  記者在走訪了哈市的一些養老院,並對院中老人的生活狀況進行一系列的調查之後發現,與政府或企業自辦的養老院相比,部分個體經營的養老院無論從設施上還是在其它生活條件上都很難達到正規標准,食宿條件也有很大差距。

  在紅旗小區,記者在一個角落裡找到了『蒙福老年助養所』。這家助養所位於二樓,共居住有二十多位老人,相比之下,這裡的食宿條件極差,狹窄昏暗的房間裡每間都住著三到四個老人,飲食也不太講究。至於娛樂活動,就是在每天早晨七點到九點之間,老人們聚在一起彈彈琴,唱唱歌。令人不解的是,如此差的條件居然收費比上述幾家還高,達到每月600至1000元。當記者要求看一看他們的營業執照時,負責人推說已送去年檢了。

  在哈爾濱市香坊區通天街附近的一棟居民樓裡,有一家名為『家美』的托老所。這是一處普通的三室一廳住宅,面積大約80平方米左右。記者一走進這家托老所,就聞到一股異味。

  這處住宅最大的房間大約有十幾平方米。最小的房間只有六平方米左右。在大房間裡擺放著四張鐵床,床上放著簡單的行李。兩張床之間只有將近1米的距離。房間裡除了一個小桌子之外沒有任何擺設,光線很暗。記者看到,已經有兩位老人住進了這個房間,一個在睡覺,另一個呆坐在床上無事可做。在小房間裡住的是一對老夫婦。房間裡除了兩張鐵床和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之外也沒有任何家具。業主告訴記者,這個小房間是專門為那些老兩口准備的『夫妻間』。這個住宅裡只有一臺電視機,放在面積不到十平方米的方廳裡。業主說,不給每個房間配電視是怕老人們因為看節目吵架。

  據業主介紹,這家托老所已經開業一個多月了,共有兩個服務員。現在已經有5位老人住在這裡。服務員負責老人們每天的三餐和生活起居。當記者問其具體價位的時候,業主告訴記者,收費的高低要看老人的個人情況而定:能夠自理的,收費每月在500至600元之間;半自理的,每月收費在600至800元之間;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收費就比較高,每月要交1000元左右。業主說:『照顧老人最重要的就是要讓他們吃的好,我們這兒特別注重這個,魚和肉是經常吃的。』

  在香坊區延喜街附近的一家托老所裡,業主見有人來詢問,先給了記者一張名片,上面清晰的印著『招親爹、親媽』的字樣。記者在這家托老所看到,這裡共有三個房間,最大的一間房裡竟然擺放了十張床,沒有任何家具,顯得很擁擠,老人們大多數是在床上睡覺。記者發現,住在這裡的大部分老人的生活不能自理,基本上都是癱瘓的病人。由於這些老人吃住都在一個房間裡,所以即使房間的窗戶都敞開著,室內的空氣依然夾雜著明顯的異味。

  記者走進房間時,一位行動不便的老太正坐在一把特制的椅子上解手,而在離這個房間不遠的方廳裡,一群老人正聚在一起吃飯。業主告訴記者,住在這裡的都是生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那些能自理的老人都住在隔壁,『那邊正裝修著,過幾天就能住了,身體比較健康的都住在那邊。』

  記者隨後來到了安埠辦事處,就此事向工作人員做了詢問,據工作人員介紹,安埠街道辦轄區內原來有七八家托老所,條件都很一般,因為規模不夠、設施不完善,而且都沒有都營業許可證。經營一段時間後,都陸續關門了。隨後,記者又分別走訪了安埠社區二街區和五街區的兩家托老所,情況也同前幾家大致相同。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幾乎所有的養老機構都不具備防火設施,而且都開設在居民樓內。很難想象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這些行動不便的老人們如何纔能逃生。

  9日,記者在對哈爾濱市道裡區的一些老年公寓的走訪中發現,這些老年公寓都沒有專業的護理人員,老人外出時也沒有人陪伴。

  記者來到位於河松街上的風華江畔花園,看到這個小區內有一家開在居民樓一樓的老年公寓。這個老年公寓的負責人王女士告訴記者,該老年公寓可住10位老人,現已入住了6位老人,年齡都在70歲以上。而這裡的工作人員除了王女士之外,還有一位護理員和一位廚師。護理員和廚師都是24小時住在老年公寓,護理人員可以每天陪伴老人在老年公寓附近散步。

  記者在這裡看到,該老年公寓的兩位工作人員都是40左右的女士。經了解,包括王女士在內的3位工作人員都不是專業護理人員,老年公寓的老人如果需要看病,都是到附近的私人診所就診。

  記者又來到位於河松小區內的一家名叫『順心』的老年公寓。記者在這家老年公寓看到,這裡有十多個房間,並分成單人間,雙人間和多人間,有的房間之間是由木板隔開的,客廳中有10多位老人們正在看電視,這個屋子內有一股濃重的煙味,空氣流通也不好,衛生環境一般。這家老年公寓的老板韓女士告訴記者,這裡有4位24小時陪護的工作人員,但是只有在下午護理人員不忙時纔可以陪老人散步,並且4位護理人員都不是專業的護理人員,老人需要看病時就去附近某醫院的門診。在這家老年公寓門口,記者看到一位106歲的老人正獨自一人曬太陽,身邊沒有人陪伴。還有一位60歲左右的老人正在曬被褥,細問之下纔知道,原來這位老人竟是這家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員。一老年公寓的負責人蔡先生告訴記者,該老年公寓現有10多位老人,多在70歲以上,工作人員包括一位廚師,一位護理人員和老板在內一共3個人,他們都不是專業的護理人員。這位負責人說,老人外出散步時,公寓抽不出人來陪護,這裡以前曾經發生過一起老人走失事件。

  據了解,哈爾濱市的養老事業還處於起步階段,面臨著許多困難,多數養老機構投資回報率還很低,處於微利和保本狀態,影響著他們的進一步發展,也影響著社會資源按照市場規律向社會養老事業的流動。

  2002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出臺的《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標准》,將養老護理員的職業定義為『對老年人生活進行照料、護理的服務人員』。《標准》中對養老護理員的工作從生活照料、技術護理、康復護理、心理護理等方面的工作內容以及相關知識和技能要求均提出了具體標准。自此,養老護理員將成為一個專門的職業,而不再是保姆或下崗女工可以直接乾的工作。

  據哈市老齡委助老辦副主任劉大偉介紹,為了降低成本,一些個體經營的養老機構在選擇從業人員上,僅是按照是否會做飯的服務員標准招聘的,根本沒有考慮過其是否具備專業護理老人的從業資格,他們當中有的人甚至連健康證都沒辦理。同時,這些養老機構為了縮減成本,都沒有按照國家《老年設施建築規范》要求在養老機構內設置防滑地面,走廊裡也沒有輪椅滑道和扶手。

  針對個人辦的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普遍較差的問題,劉大偉建議采取兩種措施,一是進行調換,將一些年齡大、文化低、專業技能差的人員分離,然後招聘一些從護理學校畢業的專業人員或者有護理專長的下崗人員;二是進行培訓,改善其知識結構,增強其專業技能,提高其業務素質。通過滿足老年人文化娛樂、健身、醫療等需求,實施養老、托老、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各方面的一條龍服務,使老人能夠愉快地度過晚年生活。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