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20日電 哈爾濱市一家酒吧利用『吧托』誘騙客人前去消費,然後以暴力手段威脅索取高額費用。受騙者去派出所報案,一位負責人說:這家酒吧開業以來,每天都有幾個來報案的,可就是缺乏證據……
警官這麼說,似乎並無不妥:不是我們不管,實屬愛莫能助。畢竟如今是法治社會,隨便懷疑人是不行的,破案必須要有證據,否則就是問題。不過人們自然要問:既然缺的是證據,為何不去搜集證據?難道要證據自己找上門不成?
每天都有人來報案,而且遭遇也大致相似,這說明,那家酒吧肯定存在問題。以人民警察的職業敏感,作出這樣的判斷並非難事。既然這樣,他們就應該高度重視起來,采取相應措施,如蹲坑守候、喬裝進入偵察等手段,盡早打掉這個黑窩點,免得讓它再去坑害更多的人。以時下公安部門的偵破技術和人員能力,完成這個任務也絕不會費太多的力氣。然而,違法者遲遲沒有受到制裁,對那些陸續前來報案的受害者,警方反以一句『缺乏證據』為由就打發了,這種敷衍塞責的做法,說輕了,是惰性使然,說重了,是一種漠視群眾疾苦的嚴重失職行為。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就不能不引起群眾這樣或那樣的猜想和議論。而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囂張的氣焰,也在有意無意中印證了這些猜想和議論。
近日公安部發言人武和平表示,近年來基層群眾上訪問題較突出,主要是因為『少數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工作不負責,辦案不嚴格、不公正,執法不規范,取證不及時,工作不到位,對待群眾的態度冷硬橫推等。』有些時候,不是因為不能做,而是不想做。長此以往,將嚴重損害公安執法隊伍形象,失去廣大群眾的信任。
平時我們在一些案例報道中就經常看到,不法之徒連續作案多起,卻始終沒有一名受害者向警方報案,致使案件遲遲不能偵破。受害者為什麼都選擇了緘默?這固然與一些人法制意識淡漠、不懂得依法維權有關,但警方只接不辦、松懈散漫的工作作風也是一個重要原因。百姓想得很現實:『找他們也沒用,自認倒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