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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化蘭西狠心娘6萬元『賣』女 律師稱其行為違反婚姻法
2005-09-21 09:01:2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霞 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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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1日電 16歲本應是享受父母親人關愛的年齡,可綏化蘭西縣少女小美(化名)卻在這花季年齡被自己的親生母親『賣』為人妻。記者昨天從省婦聯權益部獲悉,蘭西縣16歲少女小美被其母以6萬元『賣』給他人為妻,又被男方打傷,萬般無奈的小美,請求省婦聯給予幫助。

  小美今年16歲,5歲時父母離異,小美與母親一起生活,小學畢業後輟學在家。今年初,通過其姨父介紹,小美的母親通過打罵、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行將女兒以6萬元『賣』給紅星鄉五家村村民鄭某為妻。鄭某今年20歲,眼部有殘疾、智力偏低。4月16日,在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鄭某與小美舉行了婚禮。

  到鄭家後,小美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並因不願與鄭某合房等原因而遭受打罵。9月10日一早,小美打算去看望父親,鄭某對其拳打腳踢,並用磚塊將小美的頭部擊傷,致使小美暈倒,鄭某逃離現場。小美被進城賣菜的好心人送到父親家,小美的父親將女兒送到蘭西縣人民醫院第三門診(蘭西縣司法鑒定中心)就醫並做了司法鑒定。9月12日,其父到紅星鄉派出所報案,之後又投訴到蘭西縣婦聯。目前犯罪嫌疑人鄭某已被抓捕歸案,並刑事拘留。

  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莉指出,小美的母親在違背自己的女兒意志的情況下,以6萬元把女兒『賣』到鄭家當媳婦,違反了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的規定,嚴重侵害了女兒的合法權益,其婚姻屬無效婚姻,必須解除。小美的母親不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承擔法律責任,還將受到道義的譴責。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