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21日電 本以為使用假幣能變相撈錢,不想賠了老本又獲刑,沒發財卻進了班房。
王某年初在平房區建安街租了一處住所,因其平時行為總是躲躲藏藏,被一些懷疑其身份的群眾舉報。5月初,建安派出所民警依法搜查王某的住所,當場搜出488張1999年版的20元票面金額的假幣,又從其身上找到1張100元票面金額的假幣,假鈔面值金額共計9860元。
據王某交代,這些假鈔都是他從廣東購買的,已使用了2張100元的假鈔。經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鑒定,這些假鈔均為機制假幣。
8月末,王某被平房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持有假幣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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