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23日電 在長春負案逃至哈市的犯罪嫌疑人劉某,以處長的身份在婚介所征婚,詐騙20餘起。日前,劉某被警方抓獲。
日前,46歲的王女士來到南崗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報案稱:她通過婚介所認識了47歲的劉某。兩人相處過程中,劉某稱孩子要上學急需用錢,從王某手中騙走了2萬元現金後就消失了。
據王女士回憶,今年3月份二人初次見面,劉某自稱是某單位的處長,與妻子離異多年,孩子在外地上學。王女士見對方條件很好且成熟穩重、談吐文雅,十分滿意。為了安全,王女士還特意查看了劉某的身份證和工作證。在接下來交往的時間裡,劉某對王女士百般殷勤、體貼入微,經常請王女士吃飯,二人感情迅速昇溫。6月初的一天,劉某心急如焚地找到王女士說:『外地上學的孩子急需用錢,我暫時取不出現金,能不能先借我2萬元錢。』王女士立即從存折上取出2萬元錢交給劉某。劉某說要去外地幾天,很快就回來。
最初幾天,劉某和王女士還有電話聯系,後來劉某的電話就打不通了。王女士到劉某工作證上的單位去找,該單位雖然有一名和劉某同名的處長,但卻不是王女士認識的劉某。王女士意識到可能受騙,遂到派出所報案。
9月15日,民警經過多方調查,將隱藏在哈市某處的劉某抓獲。據其交代,他是長春人。2003年5月,他在長春伙同他人騙取銀行67萬元現金後外逃。來到哈市後,他打聽到某單位有個姓劉的處長,便假冒劉處長並偽造了身份證和工作證。2004年5月開始,他用這個假身份到婚介所選擇40歲左右的征婚女士進行詐騙,共20餘起,騙得現金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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