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23日電 哈爾濱市道裡集中供熱工程對並入網單位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收取52元並網費,此舉受到近百家物業供熱單位的抵制,工程因此受阻。
據了解,2004年4月開工的哈市道裡集中供熱工程,規劃供熱面積1528萬平方米。該工程建成後,可使網內居民家的室溫由目前的16攝氏度提高到18攝氏度以上;每年可節省燃煤23.2萬噸;減少煙塵排放1.1萬噸、二氧化硫2200噸、灰渣9.5萬噸。這本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卻因為並網費誰來交的問題,引來各方爭議,互不相讓,到底物業應不應該交並網費?
據哈爾濱市集中供熱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介紹,對部分並入網單位收取並網費以及收費標准是經物價部門批准的。這位負責人說,收取並網費的目的是緩解投資壓力,用於建設熱網、換熱站等工程資本金,項目資本金4.9億元主要靠收取並入網工程建設費和銀行貸款解決,但是截至目前,仍有近100家應並入網單位拒絕交納並網費,拒交金額達數千萬元。
拒絕交費的入網單位紛紛表示,供熱本身就有利可圖,熱網建設費應由集中供熱部門支付,通過運營贏利收回投資,你賺錢讓我投資是沒有道理的。
哈爾濱市功成物業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說,該物業公司負責工程小區附近單位和居民12萬平方米面積的物業管理和供熱任務,目前,他們小區每平方米收取3角錢的物業費,每年都用供熱費贏餘來補充物業管理費的不足。並網後,這部分利益被集中供熱部門拿去,物業服務水平將因資金不足而大打折扣,物業公司也可能面臨癱瘓和棄管的危險。
這位負責人表示,從環保的大局出發,他們可以讓出這塊利益並入集中供熱。但是讓他們出錢建設熱網,既不合理,他們也無力負擔。他說,按該小區目前的物業收費標准,即使停止一切物業服務,全部用於交並網費,需攢15年。
有專家認為,熱是商品,供熱是贏利性企業行為,應該實行誰建設、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如果要求物業單位投資,一是應堅持自願的原則,二是應按投資比例分配經營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