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7日電 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征,國旗的懸掛也有法可依。『十·一』國慶節來臨前夕,記者對哈爾濱市一些懸掛國旗的場所進行走訪後發現,一些學校、企業卻把國旗旗杆和其他旗幟的旗杆建成一樣的高度,有的還將國旗低於其他旗幟懸掛,甚至懸掛褪色、污損的國旗。
26日,記者在道外區承德廣場上的某大酒店前看到,在門上方的平臺上懸掛了若乾面各國的國旗。我國的國旗雖然居於中間比較顯要的位置,但是旗杆卻低於其他旗幟的旗杆。
在南崗區華山路與軒轅路交口處的某公司樓前,懸掛了三面紅色的旗幟,居於中間的是國旗。由於懸掛的時間太長,又經過了長時間的風吹雨淋,旗幟已經褪色,而且上面布滿了灰塵。國旗的下部斷裂成布條狀,顯得破舊不堪,很難分辨出原來的模樣。市民王女士說:『這幾面旗幟太髒了,如果不仔細看,根本分不清哪個是國旗,哪個是彩旗。懸掛如此髒的國旗實在太不應該了。』在南崗區紅旗大街和長江路交口處的一所大型超市門前,也有3個高度一樣的旗杆,而且懸掛著醒目的紅色旗幟。記者仔細辨認後纔發現,居於中間位置的原來是國旗,兩側有很多星星圖案的是商家的旗幟。
在道裡區新陽路上記者看到,哈市某中學辦公樓頂上懸掛著一面國旗。遠遠望去,國旗污損不堪,而且有些褪色。看到此情景,路過的市民姚先生氣憤地說,國旗代表了我們偉大的國家,懸掛污損不堪的國旗是不應該的。在建國街和建江街交口處的某集團辦公樓上和新陽路上的某政府辦公樓上,國旗已經被雨水澆得濕淋淋地貼在旗杆上,顏色暗淡。
記者在哈市道裡區地段街上看到,某中學門前的3個旗杆上雖未懸掛任何旗幟,可旗杆高度相同。附近居民說,這些旗杆是該校昇旗用的,通常國旗懸掛在中間的旗杆上。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五條規定:『昇掛國旗,應當將國旗置於顯著的位置……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第十七條規定:『不得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哈市市民常先生說,『十·一』國慶節馬上就要來到了,無論是學校、企業,都應該懸掛乾淨、符合標准的國旗,而且應把國旗與其他旗幟區分開,把國旗置於突出、顯著的位置,以嶄新的面貌迎接國慶節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