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9日電 從綏化市來哈爾濱看朋友的劉偉,在酒後乘坐出租車時不但不給錢,還砸車打人,並將前來勸阻的民警打傷。
9月3日22時,劉偉和朋友飲酒後准備乘車回朋友家。二人在哈市南崗區法院街坐上王連順駕駛的出租車,出租車行駛了2公裡後,劉偉和司機商量要少付點車費,結果遭到王連順的拒絕。覺得在朋友面前丟了面子的劉偉立即叫王連順停車,氣急敗壞的他下車後猛踹出租車的左後門,然後又截了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王連順一邊打電話報警一邊開車跟在劉偉乘坐的出租車後面。當行使到動力區和平路哈爾濱聯通公司門前時,王連順和趕來的民警一起攔住劉偉乘坐的出租車。民警依法執行公務時,劉偉對王連順破口大罵,冷不防地向王連順的脖子打了兩拳,民警在制止劉偉行凶的過程中,也遭到劉偉的毆打,造成頭部、面部軟組織挫傷。
日前,哈市動力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劉偉罰金5000元,並賠償出租車司機王連順和被打民警經濟損失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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