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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部門解讀降價:民用藥價不得超進價15%
2005-10-10 09:58:1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譚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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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0月10日電 哈爾濱市民在購買藥品時應看清藥品通用名稱,防止醫療機構改變藥品名稱變相加價;醫療機構藥品銷售加價不得超過進價的15%。今天開始,22種藥品零售價格進行調整,市物價部門對藥品降價進行了解讀。

  據市物價局價格處洪麗傑處長介紹,物價部門將從3方面對全市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保證市民在醫療機構用藥時,平均藥品價格降低40%左右。

  藥品加價不得超過15%。據了解,以往藥品價格只是限定最高零售價格,醫療機構為了賺取高利潤,經常按照最高限價進行銷售,而此次藥品降價規定,在最高限價的基礎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藥品實際加價率最高不得超過15%,即市民用藥價格保證在醫院進價的基礎上只加價15%以內。

  藥品降價按照通用名稱執行。同一通用名稱藥品往往具有十幾種商品名稱,以往藥品降價後,醫療機構只需要通過替換藥品就可以避開降價,出現了市民在醫療機構購買不到降價藥品的情況,而此次降價是按照藥品『通用名』進行,市民在購買藥品時只需要認准藥品的『通用名』,就可以防止醫院更換藥品名稱變相漲價。

  規格不同實行差比價。以往藥品降價規定具體規格和型號,例如250克/6片,而醫療機構只需要銷售250克/8片規格的藥品就可以不執行降價,此次降價對於規格不同藥品,將按照物價部門差比價進行換算,達到降價目的。

  從今天開始,物價部門將對全市包括民營醫院和私人診所在內的所有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對於違反降價政策的醫療單位將進行處罰。醫療機構可撥打84612350進行政策諮詢,市民如發現醫療機構變相漲價可撥打12358進行舉報。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