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1日電 日前,備受廣大伊春市民關注的女清潔工被撞事件終於有了結果,傷者張某得到了賠償。
2005年1月22日14時7分許,被告人孫某駕車在市中心區內行駛,當其在伊春區林都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山珍路口處往南(右)轉彎,駛入道路中心線東側(逆行)時,將車前左側正在山珍路口東側打掃衛生的清掃員張某撞倒至傷,造成張某重度顱腦損傷,並在醫院進行了46天治療後纔出院。
經伊春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被告孫某(司機)、楊某(車主)一次性給付原告張某醫療費、護理費等計53400元,衝減二被告已支付的4500元,共計給付原告張某4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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