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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部門規范黑龍江零售藥店 明年起禁售注射劑
2005-10-13 10:16:1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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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0月13日電 近日,記者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我省將加速推進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2006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藥店都要嚴格按照藥品分類管理相關要求嚴格執行,達不到藥品分類管理要求的零售藥店只能銷售非處方藥。

  據了解,從10月份起,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加強對處方藥品的管理,確保群眾用藥安全。從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蛋白同化制劑、?類制劑(胰島素除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終止妊娠藥品、疫苗以及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准零售經營的藥品,所有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注射劑、醫療用毒藥品、二類精神藥品、按興奮劑管理的藥品、精神障礙治療藥品、抗病毒藥品、腫瘤治療藥品等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抗菌藥和激素以及國家公布的其他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憑處方銷售;藥品零售企業應做到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櫃擺放、分類管理,處方藥不得開架自選銷售;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媒體上發布廣告或變相發布廣告。

  另外,各市(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內容包括: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須分櫃擺放;駐店執業藥師和從業藥師配備及在崗情況,處方審核制度的落實情況等。對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情節嚴重或經警告後仍違規銷售的,除給予警告外,要並處罰款,並記入企業藥品安全信用檔案;對達不到藥品分類管理要求的零售藥店,可結合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變更許可證事項工作,按規定核減《藥品經營許可證》中的經營范圍,只能銷售非處方藥。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