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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
2005-10-17 09:46:3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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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7日電 黑龍江省立法工作突出圍繞全省工作大局,圍繞加快黑龍江的發展,堅持貼近經濟和社會生活實際,貼近人民群眾的需要,實現了從重立法數量、立法速度向重立法質量、立法效益轉變,從管理型立法向服務型立法理念轉變,立法質量有較大提高,地方立法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和構造和諧龍江方面的作用得到較好的發揮。

  圍繞全省工作大局,圍繞加快發展開展立法工作,把立法同省委決策緊密結合。圍繞省委在振興老工業基地方面一系列重大舉措的實施突出了經濟立法;圍繞搞好國企改革、建立規范的市場經濟秩序、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制定了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審計條例、企業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建築市場條例。

  針對省內奶源市場無序競爭、奶站隨意撕毀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等突出問題,於去年當年立項、當年制定了奶業條例,為我省奶業振興計劃和糧牧『主輔換位』戰略的實施提供了法制保障;在搞好經濟立法的同時抓好促進社會全面進步方面的立法,制定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職業教育條例、呼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修改了森林管理條例;圍繞推進『兩風』建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加強了有關政治文明建設方面的立法。

  貼近經濟社會生活實際、貼近人民群眾需要,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立法的最高標准。在立法項目的選擇上,堅持准確把握民之所思、民之所願、民之所求,有針對性地解決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法律規范的設定上,正確處理執法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注意克服部門利益傾向,在賦予行政部門權力的同時確立相應的責任和監督制約機制;在確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時注意對其合法權益的保障;兼顧社會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

  完善立法制度,創新立法工作方法,努力實現開門立法。認真貫徹執行立法法,制定了省立法條例,堅持和完善了法規統一審議制度。擴大了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把民主立法擴展到立法源頭。確立並施行了公開征求立法建議制度;建立了立法聽證制度,去年年末,針對城市供熱條例草案修改中爭議較大的室溫標准、計費面積、申請停熱交納損失費3個重點問題,舉行了立法聽證會,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和廣泛關注;建立了立法專家諮詢制度,重大立法項目邀請專家論證,增強了立法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堅持和完善了法規草案公示制度,對關系到全省人民切身利益的建築市場管理、城市供熱、節水等法規草案,通過報紙和網絡向社會全文刊登,廣泛征求意見;建立公民旁聽常委會會議制度,為公民旁聽提供了方便。

  在堅持法制統一前提下,努力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突出強調了立法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地方特色,努力在對國家法律的補充和細化上下功夫。把搞好創制性立法作為立法重點,對法律尚無明確規定、而我省又迫切需要且條件成熟的,大膽探索,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規。在四年來制定或修訂的43件地方性法規中,有20件為沒有直接上位法的創制性立法,佔制定和修訂法規總數的46%。其中的濕地保護條例、森林植物園保護條例等6部法規為國內省級立法首創,在國內產生了較大影響。切實做好法規所要調整的社會關系的調查研究,明確補充細化重點。在立法技術方面大膽創新,努力使法規的表現形式符合規范的內容。努力為法規『減肥消腫』,避免對上位法的照抄照搬。2002年制定的會計管理條例,作為一部對全省會計工作進行規范管理的法規,只有21條,條文的針對性很強。

  自2001年全省立法工作會議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38件,修改39件,廢止10件,作出法規性決定3件;批准地方性法規和單行條例32件,批准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決定55件。目前,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共180件,法規性決議決定53件;有立法權的哈爾濱、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和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共98件。這些法規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一起,為我省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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