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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成交』之隱懮
2005-10-18 09:18:2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陳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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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8日電 人常說,『買的沒有賣的精』,是指在一樁商品交易中,常常是賣方居於主導地位,但有時候不全是這樣。據媒體報道,黑龍江省某市采取公開競標方式出讓三個煤礦探礦權,拍賣底價定的是10萬元,結果經過數輪競價,最終竟以700多萬元成交。

  按說,國有礦藏拍出了高價,應該高興纔是,但面對那近70倍的差價,還是讓人不免心生疑竇:為什麼會相差如此懸殊?出現這種情況正常嗎?

  公開拍賣,競標出售,是近年規范國企改革行為、堵塞產權轉讓漏洞采取的一個措施,但也應該看到,這畢竟是一種全新的改革嘗試,在具體操作過程當中還存在著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在各地不斷出現的這種『拍出天價』的現象就是例子。

  據了解,在探礦權、采礦權競標拍賣前,當地有關部門首先委托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精確的估測,綜合礦藏儲量、交通狀況以及政府先期投入等因素制訂一個拍賣底價,原則上要盡可能地接近其實際價值。從這一點來說,最終的成交價不管是多少,都不應與底價相差太大,否則這種評估也就失去了意義。

  因此,10萬元叫賣,700多萬元成交,這巨大的反差就顯得有些離譜兒。問題到底出在了哪裡?

  是競買者心血來潮、哄抬物價造成的嗎?根據經驗判斷,這種可能性顯然微乎其微,因為許多競買者都是在當地從事礦藏開采多年的行內人士,哪塊地底下埋著多少煤、開采中的難度如何都了然於胸,他們絕不會去做蝕本的買賣,為逞一時之勇而叫出天價。他們掏出700萬元買下了這片礦藏,也許仍物超所值呢!

  那麼,有關部門及專家擬定的這10萬元起拍價是否合理,就讓人生疑。說是一次『誤判』並不為過。這一『誤判』是出於技術原因,還是其他不為人知的因素?拍賣結束後,有關部門實在有必要好好總結和反思。

  由此聯想到不久前某地發生的一起『串標』事件。一家國有企業要采用競標方式向社會轉讓,底價定為80萬元,結果在競標現場,幾家報名單位串通起來共同壓價,其中的一家以高出底價1萬元的價格競標成功。不到一年後,就以3500餘萬元的高價轉手給港商,從中大賺了一筆。如果主管部門事先把好了關,嚴格執行國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科學評估,把起拍價定在一個合理的價位上,投機者自然也就沒有了操作的空間。反之,如果在工作中粗枝大葉,隨意性大,國有資產難免就要被巧取豪奪。

  應該看到,資產評估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交易、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一個有力的手段,在國企改制、促進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角色,同時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因此,要防止前後相差70倍的拍賣現象再次發生,一方面要求規范評估行業的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使其不斷趨於獨立、客觀、公正;另一方面,也需要國資管理部門增強責任心和使命感,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規范評估秩序,對利用評估活動弄虛作假、侵害國有資產的行為要嚴肅查處,認真糾正,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厲處罰。同時,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制定相應的政策制度,確保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