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5日電 在景物周圍圈佔攝影位置,在樹木建築上涂寫『到此一游』等旅游陋習,若在太陽島風景名勝區內出現將被處罰。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上獲悉,《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草案)》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據了解,太陽島作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著名風景區,其開發建設管理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太陽島風景資源,促進旅游業發展,推進兩岸繁榮,1996年12月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區管理條例》,將太陽島風景區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2003年,市政府對太陽島進行綜合整治後,將島內居民全部遷出、拆除療養院等建築,恢復了太陽島的自然景觀。太陽島風景區的管理體制、管轄范圍、建築規劃等實際情況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為適應新的形勢,今年初有關部門開始起草新的《太陽島風景區管理條例》。
據了解,新擬定的《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草案)》有多項條款對資源和環境保護作了規范,包括太陽島內應當嚴格控制利用風景名勝資源從事經營活動的數量;應當采用集中供熱方式或者使用清潔能源供暖;風景名勝區內不得捕捉、捕撈、傷害、獵殺各種動物,風景名勝區內自然水域為常年禁漁區等。同時,《條例(草案)》還對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范圍內禁止的各種行為作了規定,包括不得擅自開墾土地、灘地、燒荒,不得挖沙、取土、打井等。
《條例(草案)》還規定,不得在非指定的經營地點、區域攬客、兜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在景物周圍圈佔攝影位置;不得在設施景物上涂寫、刻畫、粘貼;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遛狗、放養家禽,有關部門將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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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島風景名勝區范圍:東起濱洲鐵路,西至規劃四環高架路,南起松花江主流北岸(含灘地),北至改線前進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