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5日電 近日,省政府制定出臺了《關於支持哈大齊工業走廊建設的若乾政策》,在29條優惠政策中,關於科技人纔方面的就有7條,其中包括將股份獎勵給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纔等。毫無疑問,是人纔進入『長廊』就能發財。
按照規定,凡是攜帶科技成果、專利進入工業走廊創辦企業、實施產業化的個人,可優先獲得省高新技術產業專項資金支持;需要對成果做進一步研發的,可優先獲得省科技攻關計劃的支持。對引進的人纔在政府資助的科研啟動經費原額度基礎上增加30%。對企業選派高級專門人纔到國內外培訓深造的,單獨給予資助。
同時,在省留學回國人員科技項目資助資金中劃出10%,資助進入工業走廊的留學人員,並申請建立工業走廊博士後流動工作站。
其次,企業要成為科技人纔的『提款機』。進入走廊的國有獨資高新技術企業在實施公司制改制時,經出資人認可,可將前3年國有淨資產增值中(不包括房地產增值部分)不高於35%的部分作為股份,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高新技術企業和生產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可以期股、期權或技術分紅等形式,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技術分紅享受者可將技術分紅作為出資,按照規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權,並依法辦理股權登記手續。
同時,單位職務科研成果以股權投入方式實施轉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該項目成果所佔股份70%的股權;以技術轉讓方式實施轉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於轉讓所得的稅後淨收入20%的收益;自行實施轉化或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在項目盈利後3至5年內,每年可從實施該項成果的稅後淨利潤中提取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
另外,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到工業走廊內創辦科技企業或工作,3年內可在原單位保留人事關系。自願脫離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到工業走廊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人員,可比照我省事業單位轉制的政策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高校在校生到工業走廊創辦民營科技企業,可保留學籍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