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7日電 昨天黑龍江晨報發表《佳美幼兒園300名孩子被棄管》一文後,引起市民的極大關注,就該幼兒園是否有辦學資質和是否有正常經營手續等問題,26日,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9時許,記者在哈爾濱市遼河小區34棟佳美幼兒園門前看到,幼兒園的大門緊鎖,園內沒有了往日孩子們喧鬧、歡樂的氣氛,十分寂靜。在大門上不知誰貼上了一個通知,『各位家長請於星期四早8時30分准時到佳美幼兒園集合等解決辦法!2005年10月25日。』剛要進入幼兒園內,兩名看門人稱已閉園,阻止了記者進入。記者來到了哈爾濱市道外區教育局初教科。該科的工作人員稱,主管領導和負責幼兒園審批的老師都不在。但據他所知,佳美幼兒園在2004年年末以前,屬於無證經營。記者又找到了該局辦公室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關於佳美幼兒園的情況,他不太了解,具體情況要由初教科的人來解答。現在初教科的工作人員正在研究處理此事,讓記者下午再來教育局。13時許,記者來到哈爾濱市教委。據哈市教委辦公室的齊主任介紹,市教委對各個區的教育系統實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於初教,只有『紅霞幼兒園』和『尚志幼兒園』由市教委直接管理,其他的幼兒園由所在轄區的教育局直接管理。
15時許,哈爾濱市道外區教育局初教科的相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據該負責人介紹,幼兒園的審批有著嚴格審批程序。首先,興建幼兒園的申請人應向所屬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然後由街道辦事處的視導員到幼兒園指導工作,檢查基礎建園設施。合格後,街道辦在申請材料上蓋章,並由視導員將申請材料送到區教育局,教育局審核材料認定合格後,聯合衛生部門和消防部門一起到幼兒園驗收。驗收合格後,纔能為幼兒園發辦學許可證。該負責人說,佳美幼兒園在2004年9月以中美合資的名義向區教育局報批過,由於道外區教育局無法認定美方公司的情況,且中方的申請人沒提供美方公司和人員的資料,所以佳美幼兒園不符合政策審批條件,沒有給予批准。同時,道外區教育局對於中美合資的涉外辦學方式沒有權限審批,不知該如何把握,如何審批也不清楚,所以一直沒有批准佳美幼兒園辦學。2005年3月,佳美幼兒園的申請人李錚以民辦的名義再次報批,道外區教育局在審批合格後,纔下發了幼兒園辦學許可證。
該負責人證實,佳美幼兒園從1998年開辦到2004年年末,都屬於無證辦學,並且打著中美合資的旗號一直在招生。道外區教育局雖在幼兒園巡視督導過程中,多次對佳美幼兒園下達停辦通知,但幼兒園均未理睬,依然正常開園。由於教育局不是執法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