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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票『三日內有效』遭質疑
2005-11-01 05:42: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澤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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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1日電 『車票上注明「3日內到有效」,可是只晚走一天,鐵路部門就說車票過期,不能用。這鐵路部門不是在「忽悠」人嗎?』近日,哈爾濱市民吳先生因故沒有趕上火車,卻為此付出了800多元的代價。對此,吳先生表示,他對鐵路部門的說法和做法難以接受。

  據吳先生講,10月26日,他花800多元買了兩張當日由哈爾濱開往北京的Z16次列車的車票,但因故沒趕上這趟列車。10月27日,他來到哈爾濱火車站,想乘坐當日的Z16次列車,卻被告之車票已作廢。原因是吳先生乘車延誤後未按照規定在車行2小時內到車站改簽。吳先生表示,車票上只提示『在3日內到有效』,也沒有說延誤後需要改簽的具體事宜,鐵路部門這不是有意在和乘客玩文字游戲嗎?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哈爾濱火車站的相關負責人。據介紹,類似這種情況幾乎每天都有。鐵路部門對這種情況的解釋是,現在全國統一印制的火車票上注明的是並列的兩行字,第一行是『限乘當日當次車』,第二行是『在3日內到有效』(短途車為2日內到有效),這兩行字中間並沒有標點符號,只有把這句話連起來念纔能正確理解,乘客吳先生只認准下面一行字,不免產生歧義。至於在『3日內到有效』,是指乘客可中途下車,改簽其他車次列車,但必須在車票有效期3日內到達。

  對於鐵路部門的解釋,吳先生認為不符合常理,在中途下車這種幾率實在是微乎其微;而乘客由於種種原因趕不上火車卻是經常發生的事。為一個極少發生的事情進行解釋,卻對常發生的事情不作出提示,真不知道鐵路部門是怎麼想的。

  黑龍江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語言學專家鄒韶華教授分析說,車票上『限乘當日當次車』,『在×日內到有效』的提示語,語義上有異義。按照鐵路部門的說法『乘客乘坐當日當次車在中途可下車改乘其它車次列車』,這些隱含條件並未在提示語中顯示出來。也就是說這兩句話表達的不夠完整,語言的邏輯情理不准確,不符合語言規范,勢必導致乘客產生誤解,認為車票在開車起3日內都有效。

  鄒教授指出,其實,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非常簡單,只要在兩句話中間加上『中途因故下車』就可以了。這樣意思就簡單明了,旅客也可一目了然。

  有關人士表示,『人民鐵路為人民』,如果鐵路部門能夠將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也可以避免。希望鐵路部門能盡早將此事解決。

責任編輯: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