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日電 據黑龍江省新聞工作者協會的有關人士介紹,近年來記者采訪遭到人身攻擊的事件增多,僅近一段時間以來,黑龍江省就接連發生多起記者采訪遭到人身攻擊的事件。
記者遭襲事件屢發
鏡頭一:黑龍江省某報記者采訪一黑診所時,遭到不法行醫者的拳打腳踢,導致該記者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鼻骨骨折。該記者經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鏡頭二:某報記者到哈爾濱市一小區了解動遷居民反映問題時,與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生衝突,記者在與工作人員的爭執中被強行搶去記者證,一名記者被打傷。
鏡頭三:省內某電臺記者在與執法人員共同對一家經營電信產品的公司檢查時,遭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的毆打。
記者采訪遭到人身攻擊的事件緣何增多?記者采訪了省新聞工作者協會常務副主席王亞光,她認為,隨著新聞事業的不斷發展,隨著新聞觸角伸入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記者要維護社會公正,保護老百姓的利益,要揭露一些不法現象,就要深入生活,就有可能觸及一部分人的利益。在這個時候記者的采訪就有可能遇到一些阻撓,甚至有時受到人身攻擊,嚴重的要住院治療。這些現象說明,保護記者的采訪權應當引起全社會的重視。
從目前統計的情況看,記者受到人身傷害多發生在一些執法部門。
據了解,之所以出現侵害記者人身權益的事件,與有些部門的特權思想有關。記者到這些部門采訪,時常遭到拒絕,如果記者不『知趣』,進而會引發爭執。某些執法部門的個別人員特權意識已經成了定勢,認為權大於法,動輒以權壓人。但看到記者和媒體的報道對他們不利時,就產生情緒,對采訪的記者進行阻撓甚至人身攻擊。
記者采訪遭到人身攻擊較頻的另一個領域就是某些違規經營的企業。這些企業怕自己的『不義之舉』公之於眾,當記者來采訪時,這些人便橫加乾涉甚至實施暴力。
哈爾濱市誠信律師事務所的孟慶昇律師認為,屢屢發生記者被打事件,一個原因就是有關新聞出版的立法還不完善,保護記者的立法目前很缺乏。新聞輿論監督只是社會監督的一種形式,比起法律,新聞監督要弱。這個時候更需要執法部門的配合和協助,試想,如果那些經營狀況處於邊緣政策狀態的企業和單位能夠真的納入法制軌道,哪裡還有那麼多『黑』單位需要曝光?任何打擊、阻撓和破壞記者的行為都是非法的,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作為保護記者采訪權益的有效手段,國家應加快新聞立法的步伐,加強這方面的立法,是保護媒體和記者的有力手段。
采訪權需自我維護
據了解,個別新聞工作者不顧職業道德,編造虛假新聞,或以采訪曝光為由進行威脅牟利,不僅損害記者形象,也成為記者遭遇侵害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
據王亞光介紹,報社作為新聞出版單位,是經過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審批成立的,有權對一些社會問題和現象進行客觀公正的報道和監督。記者受報社指派進行采訪,實際上行使了報社的權力。但在目前,記者的采訪權到底應該如何界定,范圍有多大,記者在行使權力的同時如何履行其相關的義務,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這樣在現實中就形成了一些問題。如記者不知道自己的采訪權力大小、范圍、有哪些限制,他在行使其權力時就會受到妨礙。而對於被采訪對象而言,也不清楚作為被采訪者的權利和義務,不知道自己在多大范圍內可以接受或者拒絕采訪,接受或者拒絕到何種程度。在這種情況下,客觀上說,雙方就容易產生衝突,在某些情況下容易激化,造成一些過激行為,甚至侵害記者的人身權利。
面對這種現實,記者的自律行為就顯得尤為重要。目前一些媒體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擴版擴編,人員在短時間內急速增加,采編力量壯大的同時,帶來的問題就是這些人員多數沒有受過系統的培訓和教育,有些記者在采訪中言行不當、不規范,都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矛盾。還有個別新聞媒體對某一新聞事件的大肆炒作、片面報道也會激化矛盾。這些都需要媒體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引起注意,嚴格按照國家新聞出版部門的政策要求進行采訪報道,加強行業自律,不斷提高采編人員素質,防止片面炒作帶來的負面影響。這也是保障媒體及其工作人員權威性和公信程度的重要途徑。有關方面也應盡快立法,依法保護新聞工作者和被采訪對象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