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日電 從11月1日起,大慶市司法局對加掛法醫門診和鑒定中心牌子的醫療單位進行清查。未經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面向社會從事司法鑒定業務。10月1日後,市公安局、法院、檢察院不再面向社會接受司法鑒定服務,市民可自主選擇鑒定機構。同時,未經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面向社會從事司法鑒定業務。記者從市司法局了解到,盡管大力宣傳,但仍有部分部門和市民對新出臺的《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不太了解,個別醫院仍掛著法醫門診的牌子,從事鑒定業務。
按照規定,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機構及其執業司法鑒定人,經過審核合格的,已經編入《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目前,大慶已有19家民間鑒定機構、175名司法鑒定人『冊上有名』,法醫類、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司法會計、涉稅案件等14項司法鑒定業務經過了省司法廳核准。未編入名冊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不得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出具的司法鑒定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於未經批准的鑒定機構,市司法局將依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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