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日電 從國土資源局副局長位置上退下來的滕某在離崗時,將已經蓋好公章的多張空白後備資源開發許可證帶回了家。2003年11月,在某地種地的李某認識了在國土資源局工作的小滕(滕某的兒子),並請求其為自己辦理總面積為1000畝的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許可證。滕某聽兒子說了這事兒後,就利用那些空白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許可證,按照李某說的土地情況,自己動手繪制了土地現狀圖,填制4個土地後備資源開發許可證,並將時間提前到1997年,收到的回報是李某送來了2.8萬元。嘗到甜頭的滕某父子膽子更大了起來,2004年3月,父子倆又如此炮制了7個後備資源開發許可證,條件是李某送的1000畝荒地,並且沒有忘記為自己也『合法』地制作了一本後備資源開發許可證。近日,此案已由佳木斯同江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立案偵查。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