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8日電 『十·一』期間,哈爾濱市民代先生參加了黑龍江省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港澳五日游』。由於旅行社沒有告知代先生夫婦與其大兒子的證件無效,致使三人在深圳被扣。而代先生9歲的兒子和12歲的外甥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進行了5天的『港澳游』。
據代先生介紹,『十·一』前夕,他和妻子帶著兩個兒子和外甥報名參加了黑龍江省國際旅行社組織的『赴港、澳五日游』旅游團,行程從9月29日到10月3日。代先生和妻子在2004年末曾辦理了『往來港澳通行證』,他們的大兒子也有去國外的護照,在諮詢旅行社後得知他們三人的證件有效後,代先生只為小兒子和外甥辦理了『往來港澳通行證』。夫婦倆還在旅行社的建議下,額外交付了400元的證件加急費。
9月28日,旅行社專門派一名工作人員到他家,在收取了包括住宿費、餐費、旅費、保險費在內的各項費用共計14350元錢的同時,還親自抄閱了代先生夫婦倆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編號。工作人員在抄錄過程中,沒有提示代先生夫婦倆的證件有問題,而旅行社也沒有對代先生大兒子的護照提出任何疑義。9月29日上午,代先生一家隨團到達了深圳。下午在深圳打算出境過關時,他們突然被告之,代先生夫婦的證件已經過期了,不能出境。而大兒子持有的護照也不能當成『往來港澳通行證』使用,同樣也無法出境。全家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弄得不知所措。在這種情況下,代先生12歲的外甥與年僅9歲的小兒子,在沒有親屬的陪同下,隨團出了境。代先生夫婦和大兒子只能被滯留在深圳。
代先生的妻子徐女士對記者說,因為擔心孩子年紀小,身處異地又沒有人照顧,在他們出境的5天裡,夫婦倆整日寢食難安,身心備受煎熬。9歲的小兒子也因為父母不在身邊而著急上火,回到哈市後,就病倒了,夜裡還經常哭著從睡夢中驚醒。徐女士氣憤地說,因為他和丈夫不懂出境的具體規定,所以沒有留意證件上的期限問題,但是作為旅行社,他們應該對證件進行認真核查,及時發現證件上存在的問題。對此,他們提出,旅行社應退還三人的宿費、餐費共5000元,包賠三人在深圳的住宿費、餐費等5000元,還有精神賠償費10000元。但是,旅行社以沒有法律依據為由拒絕退還。
10月中旬,代先生將此事投訴到了省旅游局質檢所。11月7日,徐女士告訴記者,黑龍江省國際旅行社已經同意退還他們因沒到港澳旅游卻被收取的宿費、餐費、交通費等各種費用,並且包賠他們一家三口滯留在深圳時的住宿費、餐費等共計人民幣9000元,但是對於他們提出的精神賠償問題卻沒有說法。徐女士說,因為沒有去成『港澳』,反而全家被『分割兩地』極處理好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