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與丈夫吵架自拿20萬去散心 引來牢獄之災被判5年
2005-11-09 05:57:2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徐朝
東北網11月9日電 家住哈爾濱市南崗區的葉某因與丈夫吵架,取出家中的存款20餘萬元到北京親戚家『散心』,竟引來了牢獄之災,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近日,二審法院將此案發回要求重審。
據葉某的家人介紹,2000年5月,葉某經人介紹與丁某結婚,婚後二人經常因家庭瑣事吵架,葉某常無端被丁某毆打。2004年8月的一天,葉某又遭到丁某的毆打,一氣之下葉某取走家中存款20多萬元後,便去北京親戚家『散心』去了,在北京呆了一段時間葉某主動和丈夫聯系,勸丈夫一起到北京做生意。
可是葉某等來的卻是哈市南崗公安分局的公安人員。原來丈夫丁某稱家中的存款被葉某盜走向公安機關報了案。於是,公安機關連夜來到北京將葉某逮捕。2005年6月,檢察院以盜竊罪對葉某提起了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葉某的行為不能構成盜竊罪,於是以侵佔罪,判處葉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葉某不服提起上訴。近日,二審法院以適用法律程序違法為由,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此案。
據回寶剛律師介紹,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偷拿自家財物或近親屬的財物一般不按犯罪處理,所以葉某的行為無法認定為盜竊。而侵佔罪的定義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夫妻之間的財產應該是『共同保管』,不存在『代為保管』的問題,葉某的行為不應該屬於侵佔。
責任編輯:曹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