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9日電 七臺河市兩名老婦,由於手頭拮據竟然以結婚為名,騙取財禮後再逃離。近日,法院對合伙詐騙他人錢財的王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裴某有期徒刑1年。
王某經熟人給裴某介紹對象趙某,裴某以和趙某結婚為由,向趙某索要財禮1400元,裴某在趙家居住兩天後離開。王某與裴某將所騙得錢款均分。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份,王某和裴某,以與他人結婚為名共騙取8700元。多名受害人向警方報了案,警方經調查將二人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裴某二人合謀以與他人結婚為由騙取錢財,而且多次作案,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判決王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裴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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