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1日電 昨天,市工商局下發了關於做好市場防控禽流感疫情的緊急通知,要求嚴禁在市場上擺賣野生飛禽類動物活體、死體及其產品。市內各集貿市場、超市、攤區等一律停止現場屠宰、加工活禽。通知主要針對哈爾濱市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綜合農貿市場、花鳥魚市場、食品商場、超市和城市攤區、早夜市和城鄉大集。同時,哈爾濱市建立禽類產品掛牌經營管理制度,經營禽類產品的經銷商均須在經營場所懸掛禽類產品生產地、動物檢疫證明及銷售承諾等。
執行市場監管情況報告制
根據通知要求,哈爾濱市將建立完善市場防控禽流感應急預案。未發現疫情時,要突出抓好重點農副產品市場禽流感疫情監測,並及時公布動態信息。一旦出現疫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關閉活禽及其產品市場,停止活禽及其產品交易活動,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流出市場,嚴密監控疫區周邊市場的活禽及其產品交易動態,嚴防疫情通過市場傳播。
在做好應急預案的同時,哈爾濱市還將嚴格執行市場監管情況報告制度,密切關注轄區內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綜合農貿市場、花鳥魚市場、食品商場、超市和城市攤區、早夜市、城鄉大集經營的禽類產品價格、供應變化和貨源儲備情況。凡發現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對於市場上銷售的禽類產品,哈爾濱市將一律實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市場上經營的活禽必須來自非疫區,並有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或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及動物運載工具消毒證明。經營飛禽類動物要有動物檢疫所檢驗合格票據方可銷售。活禽屠宰應嚴格按照《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規定執行。未經動物檢疫部門檢驗檢疫合格的禽類食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禽類產品須掛牌銷售
據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哈爾濱市禽類產品的經營者購入的禽類產品,均需索取供貨單位和生產單位的資質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在出售禽類產品時,必須有檢驗檢疫合格票據和加封塑封標識,並將供貨方的資質證明和檢驗檢疫證明通過掛牌方式,向消費者公示,牌子上標明禽類產品生產地、動物檢疫證明及銷售承諾等內容。凡無合法進口憑證、檢驗檢疫證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現有農戶自行屠宰上市的禽類及其產品也必須提供所在地動物檢疫部門的檢疫證明,否則不准進入市場內銷售。
據了解,在哈爾濱市各類市場內經銷禽類熟制品,必須取得衛生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和禽類產品加工企業營業執照。經銷的禽類熟制品應當燒熟煮透,嚴禁銷售過期、變質,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類熟制品,以及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禽類熟制品。出售禽類熟制品必須向消費者出具信譽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