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5日電 據新華社消息稱,2005年10月17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網監總隊偵破一起馮某組織他人進行網絡淫穢表演的案件。從警方提供的資料中,記者看到,主犯馮某也不過是位24歲的少婦。
記者在伊春市看守所見到了馮某及其丈夫張某。
記者: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
馮某:好玩。
記者:你做這件事是為了掙錢嗎?
馮某:主要還是為了錢。
記者:你召集的那些表演者都是些什麼人?
馮某:大部分是我身邊的朋友,家庭條件不太好,有的父母離異,沒人管,也沒事乾。
記者:知道做這種事情違法嗎?
馮某:我初中畢業,對法律一點都不懂,我光知道賣淫是違法的。
記者問馮某的丈夫張某:『你作為丈夫,怎麼能夠容忍妻子做這種事?』他用手捂著臉,半天纔開口:『一開始我也不同意。我什麼苦也吃過了,什麼罪也受過了,就是掙不來錢,一個男人養活不起家庭,說話就沒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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