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8日電 一男子醉酒後『打車』回家,不想迷失了方向,後來好不容易纔找到家。但他覺得這是出租車司機在搗鬼,所以下車時他為了想少付2元錢車費與司機發生口角,一氣之下他竟將司機打傷,而他也因此付出了800元的賠償。
14日19時許,家住哈爾濱市動力區的姜某和朋友多喝了幾杯,因此他便『打車』回家。因醉酒後頭腦不是很清醒,姜某迷失了方向,一會要求司機往左走,一會又讓司機向右拐。最後,在司機的幫助下姜某終於找到了家,但在付錢時姜某發現出租車的計價器上顯示的是12元錢,超出了自己心中的『標准』車費。姜某覺得是司機看見自己喝多了酒,想借此多賺些錢,便對司機說:『不是10塊錢嗎?怎麼成12塊了,多了沒有,就10塊了』。說著將10元錢扔給司機便要開車門下車,司機見狀抓住姜某的衣服表示,車費不能少,要求姜某全額交付車費。可姜某此時那聽得了這些,見司機抓住自己不放,便心生怨氣揮拳將出租車司機面部打傷。
被害人報案後,經過民警調解,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由姜某賠償司機醫藥費8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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