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日電 11月30日,呼蘭商業總公司負責人表示,經半個多月調查,公司決定賠給房屋產權人鄒長德18萬元,餘下20萬元購房款因高峰商店原法人不承認,不能作出結論。
2002年8月,市民鄒長德花38萬元購買了呼蘭食品廠一處房產,並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今年6月,在鄒不知情的情況下,該處房產被呼蘭商業總公司委托呼蘭拍賣行違規拍賣建起商品樓。此後,鄒拿產權證多次找到區有關部門,但問題卻遲遲得不到解決。11月10日,哈爾濱日報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道,引起呼蘭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責成區有關領導牽頭成立調查組解決此事。
此間,記者幾次找到調查組成員之一呼蘭商業總公司何經理了解調查進展情況。何稱高峰商店原法人瞞了公司領導,也瞞了鄒長德,雖然鄒手中有20萬元購房款收據,但因該法人口頭不承認,所以調查組現在只能認定18萬元購房款,不能認定餘下的20萬元。至於售房時公司領導為何簽字同意,拍賣時為何避開房照,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等問題,何均未作明確答復。
房屋產權人鄒長德表示,他交的20萬元購房款有正規收據,辦理了受法律保護的房屋所有權證,商業總公司不能以個人不承認為由將合法手續推翻,而且,商業總公司本身就應是被調查對象,由它調查並處理此事並不合適。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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