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日電 雙鴨山人小英沒有想到,同自己生活了七年的丈夫王某竟然身負命案。一心想保住丈夫性命的她,在一『能人』的承諾下,向親戚借錢、賣房、變賣土地,所得15萬元全部交給了『能人』。2005年9月21日,王某被執行了死刑,此前一直活在期盼中的小英就這樣失去了一切…
負案潛逃藏匿十年終被抓…
王某35歲,雙鴨山市嶺東區人,無職業。 1993年,梁某與丈夫劉某離婚,此前,王曾多次向其借錢。1994年8月22日19時,劉得知王在其姐姐家的消息後,便帶上兩柄刀去找王要錢。劉找到王後,二人在王的姐姐家門前發生爭吵,繼而撕打。在撕打過程中,王奪下一柄刀向劉猛刺,致使劉死亡。隨後,王乘車逃跑。
1998年,王結識了小英,二人結婚並生有一女。2004年8月8日,逃匿10年的王被警方抓獲。
找『能人』平事兒被騙15萬
王某被抓後,小英為了能救他一命,四處托人找關系。經人介紹,她認識了某『能人』。該『能人』姓徐,男,43歲,雙鴨山市尖山區人,自稱能讓王最終被判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猶如抓住了救命稻草的小英四處借錢,湊了8萬元錢交給了徐,並讓徐打了收條。然而十幾天過去了,事情沒有絲毫進展。小英找到了徐,徐稱,正在抓緊辦理,過幾天就讓小英見到丈夫。
2004年11月,徐讓人給小英傳話:只要給他三萬元錢人情費,王元旦就能回家。快過年了,孩子想父親,妻子盼丈夫。於是,小英又一次相信了他,將賴以生存的土地賣了三萬元錢交給了他。
交了錢,王回家一事又沒了消息。2005年3月15日,徐讓小英再准備5萬元錢,包賠給死者家屬。並稱,只要包賠了這筆錢,死者家屬就不再追究責任,王就能立即回家了。為了讓丈夫快點回家,小英想盡辦法,勉強湊了4萬元錢,在與徐討價還價後,將錢交給了他。
法院判決書驚醒了她
2005年6月14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小英徹底絕望了,她一次又一次找到徐,但都被徐搪塞開了。9月20日,就在王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天,『能人』徐某還稱,沒事,行刑在即還有『刀下留人』的時候,我能救你丈夫。第二天,王被執行了死刑。殘酷的事實驚醒了小英,在多次向徐某要錢無結果後,她來到雙鴨山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支隊報了案。10月10日,徐某在嶺東區被警方抓獲。
目前,徐某因涉嫌詐騙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執行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