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5日電(記者 杜麗華)今天上午,在省政府召開的第57次省長辦公會議上,省委副書記、省長張左己強調,為深刻吸取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11·27』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訓,要在全省堅決落實煤礦負責人井下帶班制度。對於應該下井帶班而沒帶班的負責人進行一次警告,兩次撤職。
張左己指出,全省要建立、健全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確保每個班組至少有一名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要將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定期向職工和社會公布,接受監督。該帶班而沒帶班的負責人,又沒有正當理由的第一次進行警告,第二次撤職。
據了解,東風煤礦『11·27』事故發生時,沒有礦級領導在井下跟班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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