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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國稅稽查局『四項要求』保障納稅人利益
2005-12-08 08:47:16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玉梅 張春威
東北網哈爾濱12月8日電 哈爾濱市國稅稽查局在堅持依法納稅、確保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的同時,充分考慮到納稅人的利益,通過對稽查人員提出『四項要求』大力支持企業發展。
據悉,市國稅稽查局在執行環節中,提出了『四項要求』:一是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前和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時,必須書面告知納稅人應享有的聽證權、行政復議權和行政訴訟權。在書面告知時,送達人員必須口頭著重向納稅人告知其權利、時限以及放棄權利的後果,通過告知為納稅人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二是在催繳稅款入庫時,優先考慮企業正常經營、工資發放、原材料購入和社會養老保險支付等情況,保證企業能夠正常運轉;三是在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時,盡量避免采取查封、扣押商品貨物的形式,盡量考慮企業的商譽。但對有拖靠思想的納稅人,該局要求在稅款執行過程中,執行人要先從法律的角度向納稅人陳述利害關系,告知其不采取繳款措施將會引起的法律後果,使納稅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繳納稅款;四是對於必須實施稅務強制執行措施的,必須依法實施,並在規定的時限依法解除稅務強制執行措施。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