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5日電 舊社會,窮人光顧當鋪,求生存。如今,『富人』進『當鋪』,求發展。
近日,記者在東風新村一家典當行,見到了做工程配件生意的劉經理,這是他第三次來典當行。
去年,劉經理從外地訂購了一批配件,因為臨時出了點事,他把十幾萬元的貨款挪作他用了。當天下午,供貨方來電話告知:晚8時到貨。而此前雙方的協議規定,『貨落地就付款』,如果到時交不上款,要付違約金不說,還將失去信譽。此時,去銀行貸款已經來不及了,他找朋友借也沒有成功。火燒眉毛的時候,有朋友支招兒,『去典當行看看吧!』
典當行的評估師按照程序,到劉經理要抵押的房屋處查看後,隨後辦理了相關手續。下午5時許,劉經理將所需的14萬元拿到手。
劉經理說,剛去典當的時候,自己也有顧慮,對交易的公平性心存懷疑。因此,4天後,他立刻前來還款,贖回了房屋。後來,他纔知道,國家已經從法律上對典當行業進行了規范。以後,每次遇到資金周轉困難時,劉經理都會想到典當行。而這次,他打算用125平方米的房子作抵押,從典當行『當出』8萬元,購進一批貨物。
我市的8家典當行,對市區各中小企業周轉資金應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市民生活的『救急中心』2004年11月的一個星期天,一位女士風風火火來到振富典當行,拿出房產證等,要抵押借款8萬元。這位女士焦急地表示,當天就得拿到錢。
因為是星期天,按理,是無法到公證機關與房產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這位女士說明了原委,她借錢,是要到北京,為病重的公爹做手術,東挪西借,可還差8萬元錢。
救命的錢,說什麼也得借!
於是,這位女士扔下房產證,拿著8萬元現金,連夜乘車進京了。3天後,她從北京回來,立即辦理了相關的典當手續。典當行『貸款』快捷簡便『對於做生意的人來說,快速的周轉資金是生意成功的根本。在銀行貸款,當天不能拿到手,而在典當行,就可以辦到。利息雖然稍高一些,還是可以接受的。』做現貨生意的李經理說。
貸款手續簡便,所需時間短,是不少市民選擇典當行的主要原因。
據了解,我市典當行的月利息為3.5%-4.5%,如當金1萬元使用一個月的期限,需要支付利息400元左右。當金一般為抵押物品二次流通價的50%-80%。舉例來說,抵押1萬元物品可取當金5000元或更多些。
從銀行貸款來看,以房屋作抵押的個人消費貸款,一個月的利率僅為4.785?,比典當行要低很多,但要求必須有單位提供的固定收入證明,工作人員需到中小企業檢查相關證件等,要至少一周纔能辦理完畢,而對於動產抵押貸款,多數銀行均不辦理。
二者對借款期限的要求也不同。銀行一般要求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而典當行則是以月為基本周期,到期可以贖回,也可以續借。但如果資金不能及時歸還,那麼借款人就必須繼續承擔高額利息費或者面臨質押物(或抵押物)被強制拍賣的後果。
如今,市民在典當行抵押物品得到資金後,絕大多數當物都會被當主贖回,贖回的約佔當物的九成。1992年,我市第一家典當行———鑫寶典當行成立,隨後幾年裡相繼有7家典當行成立。
鑫寶典當行關經理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小件抵押品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當時放款。汽車、房屋作抵押,一般兩天內可拿到當金,很急的,一天也可拿到。鑫寶典當行上個月成交業務約30筆,年成交筆數800筆左右。房屋成主要抵押物『如今進出典當行的主顧,多是做生意的、比較有錢的人。以前進當鋪是為生存,現在進「當鋪」是為發展。』一家典當行老板一語破的。
如今,房產是典當行的主要當物,約佔當物交易的五成左右。以汽車作當物的抵押貸款則較少,主要原因是汽車的性能較難鑒別,而且市場價格變化大,會給典當行帶來較大風險。我市多數典當行,基本只接收房、車、股票和證券這幾大類當物。
一家典當行的工作人員說,民用物品當物雖然利潤不高,但重要的是,可以給顧客帶來方便和解決一時的難題。典當行業同其他行業一樣,信譽是企業的生命。從銀行『碗』中分杯羹
我市8家典當行,4家在薩爾圖區,其中,鑫寶典當行業務范圍較廣,除接受汽車、房產等當品外,首飾、電腦、手機、裘皮等民品當物的交易也大受歡迎。位於工商銀行大廈的大正典當行和振富典當行主要接受汽車、房產作為當物。另外,杜爾伯特縣、林甸縣各有一家典當行。『選擇銀行不願意做或不容易做的業務,是典當行業生存發展的空間。我市典當行業的發展較緩慢,去年,沈陽典當行的交易額達7億多元,而我市典當行業的成交額也就上千萬元。』東風新村一家典當行的經理說。
該經理認為,銀行服務質量的提高,小額貸款條件的放寬,也對典當行業的發展造成了衝擊。如何做到『銀行無典當行有,銀行有典當行紅』,是典當行業面臨的問題。一些不規范中介的介入,也讓典當行業失去了部分市場。
記者從市商務局市場運行調節科了解到,我市8家典當行擁有資產不足1億元,還不能滿足社會發展對典當資金的要求。同時,典當行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多數典當行業務開展單一,相對規模較小,存在管理方式比較落後、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不是當金越多越劃算
典當不等於出賣,當金也並非越多越好,當金少,還的自然也少,當戶並不吃虧。
典當行的收費標准由國家統一規定,每月需支付一定的綜合手續費,借的越多,交的越多。典當費用為綜合費加利息,如果你只需要1萬元,即便你押的物品可得2萬元當金,也不必非借2萬元,否則要多交費用。典當行業有法可依
今年4月份,國家商務部頒布的新的《典當管理辦法》規定,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戶應當在5日內辦理,逾期的,為絕當。當戶於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至絕當前贖當的,除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外,還應當根據有關規定,補交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辦法》同時規定,典當行在當期內不得出租、質押、抵押和使用當物,並適當提高了市場准入條件。明確規定,典當行不得收當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及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除原來要求的、有熟悉典當業務的經營管理人員及鑒定評估人員外,申報典當企業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提高至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