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16日電 一司機駕車將人撞傷,警方調查時發現肇事者駕駛證的有效期竟長達107年。原來,這個駕駛證是偽造的。目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2001年,蘭西縣的王雪峰將自己的照片及3400元交給朋友黃某,讓其給他辦個駕駛證。一個月後,黃某交給王一本B型駕駛證。去年,黃某又給他的證加了一個A型。今年11月17日7時許,王雪峰開大客車將騎車人吳亞葉撞傷後,將其送到醫院檢查。顧鄉交警大隊交警調查發現,王雪峰駕駛證的有效期限一欄寫著『1899年12月30日至2006年12月3日』,他們立即趕到王雪峰辦證所在地———綏化市交警大隊駕駛員管理科調查。經查,王雪峰的駕駛證沒有在交警部門存檔,當地管理部門證實駕駛證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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