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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之外又多一道保障 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使參保人受益更多
2005-12-16 11:04:5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勇瀾 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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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2月16日電 已經試運行一年有餘的《哈爾濱市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近日正式實行。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有益補充,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將使參保人受益更多。

  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承保范圍限定為:只有參加哈爾濱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纔可依據有關規定參保。繳費采取年交的方式,保險期限為一年。參保職工住院發生醫療費用支出後,向補充醫療保險中心提出支付申請,待確認後,應給付的保險金通過銀行直接劃入職工本人指定的銀行賬號。參保職工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個人自付、自費的醫療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出院後向補充醫療保險中心提供相關材料索賠。

  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指定承保單位中國人壽哈分公司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包括個人自付比例部分險和個人自費責任部分險,分別計收保險費。其中,個人自付比例部分險中規定,參保職工累計發生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大額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額以下的個人自付比例部分,由補充醫療保險中心按相關規定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賠付保險金上限為3萬元。個人自費責任部分險規定,參保職工累計發生住院醫療費中的自費醫療費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中心按相關規定比例賠付保險金,每人每年最高賠付保險金限額為2.6萬元。

  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職工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如因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原因停止了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充醫療保險也隨之中斷。在保險期間內,職工身故,保險責任終止,且不退還保險費。此外,靈活就業人員只可參加個人自付比例部分險。

責任編輯:朱丹鈺